就醫指南
Medical guide
最新動態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型
冠狀病毒檢測價格的通知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各有關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為貫徹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大規模
篩查和常態化檢測工作,降低群眾負擔和社會成本,結合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及相關耗材專項集采情況,現就進一步降低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價格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下調我省公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單人單檢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16元,多人混檢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4元,對于政府組織的大規模篩查、常態化檢測,多人混檢按照不高于每人次3.5元的標準計費,檢測機構僅提供樣本轉運及檢測服務的,需進一步降低計費標準(詳見附件)。上述價格為全省最高指導價,不區分檢測機構等級,不區分普檢快檢,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非公立醫療機構以及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服務,定價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質價相符,不得高于當地公立醫療機構的檢測價格。
三、各類檢測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服務,應同時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種服務,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供“愿檢盡檢”群眾自愿選擇,并主動在顯著位置公示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價格,嚴格按照規定向群眾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單純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的,各類檢測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或一般診療費。
四、涉及檢測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抗原及抗體檢測價格的其他事項,按照湘醫保發〔2022〕24號文件執行。
本通知自2022年6月6日起執行,此前相關價格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
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價格項目表